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渭南卤阳湖盐碱地综合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渭南卤阳湖盐碱地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单位:渭南卤阳湖盐碱地综合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
建设地点: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富平县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检测报告、生态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5日-2023年1月6日
联系人:郝永13474175775
建设单位:渭南卤阳湖盐碱地综合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
建设地点: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