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6号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公告2018年 第48号)要求,现将“湖南先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简介
1、建设项目名称
湖南先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变更。
2、建设内容
项目综合回收利用废旧锂电池66300t/a和高纯稀项目的含锂萃余液8399t/a,得到产品电池级碳酸锂5000t/a,副产品元明粉22330t/a,副产品镍钴锰渣15000t/a。
3、建设性质:新建(变更)。
4、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耒阳市经济开发区,先导二期工程预留厂房内,属于三类工业用地。
5、本次环评目的:本评价依据项目性质、生产规模、工艺以及各类污染物的治理措施进行分析,预测项目运行后对区域内的居民、水体、大气、声环境的影响程度,提出改进建议,使企业环保事业规范化。
二、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湖南先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人及电话:宋经理 1532016518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人及电话:吴小青 13808425230 邮箱:69290377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去以下公示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通过电话或其他形式咨询项目有关情况,并以填报公众意见表的形式对项目建设提出相关合理要求与优化建议;
2、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通过现场开会或采用公众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单位:湖南先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4日
建设单位:湖南先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