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规定的有关要求,武汉新区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武汉市主持召开了莲花公园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结论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莲花公园工程验收材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建设单位:武汉新区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
监测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