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西沁水盆地沁南区块2023年屯留区域6口煤层气勘探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山西沁水盆地沁南区块2023年屯留区域6口煤层气勘探井建设项目
验收报告地点: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河神庙乡、张店镇、上吾元镇、西流寨开发区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治煤层气勘探开发分公司
环评申报内容:总投资3000万元,共布设6个试采气井场分别为长平8井场、长平103井场、长平104井场、长平105井场、长平106井场、长平108井场,共6口勘查井,均为水平井。井场总临时占地面积为37242m2,各井场的施工建设内容以及试采工程大致相同,包括施工钻前的井场施工(施工便道、场地平整等)、井场区建造、钻井、固井、压裂、试采等。
实际建设内容:总投资6142.3万元,共布设6个试采气井场分别为长平8井场、长平103井场、长平104井场、长平105井场、长平106井场、长平108井场,共6口勘查井,均为水平井。井场总临时占地面积为37242m2,各井场的施工建设内容以及试采工程大致相同,包括施工钻前的井场施工(施工便道、场地平整等)、井场区建造、钻井、固井、压裂、试采等。
项目实际投资6142.3万元,环保投资106.8万元。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2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783569335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治煤层气勘探开发分公司
建设地点: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