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城区工业北路以北、祥泰路以西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以北,祥泰路以西,地块四至范围为:祥泰实验学校、公安巡警宿舍以北,祥泰城文澜园、祥泰城阳光尚东以西,祥泰城文鼎园以南,祥泰城文峰园以东;总用地面积126324m2,中心坐标为:东经117.090405°、北纬36.720520°。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服务设施用地、幼托用地、社会福利用地、中小学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条“建设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一)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为保证项目地块的安全再利用,济南历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同信仁和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调查单位”)开展历城区工业北路以北、祥泰路以西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项目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相关资料收集分析工作,进而制定调查采样方案,进行采样分析。在此基础上,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开展了本次调查工作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初步采样工作,最终编制完成本调查报告。
2024年3月,我单位对调查地块及周边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分别对王舍人街道环保所、王舍人街道国土所、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新材分公司、大辛庄村村主任、周边居民等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调查期间,调查单位收集了该地块相关资料,结合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我单位得到以下情况:
地块20世纪60年代前为大辛庄农用地和村庄;地块南侧于20世纪60年代年开始建设山水水泥厂房,经多次企业改名、权属变更,但其产品、工艺均未发生重大变化;2015年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新材分公司停产,2022年底济南世纪水泥有限公司新材分公司停产,但至今有部分厂房和设备仍未拆除。企业无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厂区内及周边邻近地块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未发生过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厂区内没有危险废物填埋。地块区域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附近饮用市政自来水。
地块内土壤受到历史使用情况有一定的累积作用,但土壤质量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一类用地筛选值及其他参考标准要求;地块内地下水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质量要求。超标项目为一般理化指标,无挥发性,地块内地下水不作饮用,因此地下水超标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历城区工业北路以北、祥泰路以西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后续规划要求,不需要进一步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
建设单位:山东同信仁和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