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清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垃圾渗滤液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第十九条规定)等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
项目名称:垃圾渗滤液提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东明县清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行业类别: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建设地点: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陆圈镇西裕州村北垃圾处理场西侧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00%;
设计处理规模:项目建成后,设计处理规模为300m³/d;
处理工艺:采用分质处理的原则,共分为3条路线。
路线1:“气浮+除硬+多介质过滤+DTRO”+“现有渗滤液处理系统”
路线2:“除硬+除硅+多介质过滤+MVR蒸发”+“现有渗滤液处理系统”
路线3:“现有渗滤液处理系统”(将现有TMBR膜更换为“MBR膜”系统)
出水水质执行标准及排放去向: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4间接排放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B级。
公示期自2025年1月13号至1月24日,十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东明县清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