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内容方面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同无异议。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20日
联系单位:营口市农业工程学校
联系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海澜街西67号
联 系 人:刘丹
联系电话:18641771115
建设单位:辽宁枫泰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