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先将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予以公示,有关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说明。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30日
建设单位:宜都市陆城街道宝塔湾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张健/13886692137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