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有关要求,现将《临沧市镇康县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如对《临沧市镇康县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监测单位反映。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福友 联系电话:13529981478
建设单位:镇康县教育体育局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