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相关规定及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工作要求,现将电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信息向社会公开如下,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公众与建设单位及时取得联系。
一、项目名称
黑龙江黑河换流站~多宝山220 千伏线路工程
二、项目概况
黑龙江黑河换流站~多宝山220 千伏线路工程,位于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嫩江市境内。
黑河换流站~多宝山220 千伏线路工程建设性质为新建、扩建建设类项目,建设等级为Ⅱ级,项目组成为500kV 黑河换流站220kV 间隔扩建工程、多宝山220kV 变电站220kV 间隔扩建工程、黑河换流站-多宝山220kV 线路工程。
500kV 黑河换流站(位于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幸福乡高地营子村西北侧。本期扩建220kV 出线间隔1回,需新征占地0.13hm2,占地性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耕地。
220kV多宝山变电站位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先富村北侧2km处。本期在多宝山220kV变电站预留场地内扩建1回220kV出线间隔,不涉及新征占地。初步设计批复中的系统通信工程为随输电线路同塔架设通信线、光缆等,所需占地与架设输电线路共用,故未额外计列。
黑河换流站-多宝山220kV线路工程位于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嫩江市,电压等级为220kV。根据主体初步设计阶段说明书,线路长度为137km,新建铁塔359 基。占地类型为耕地和林地,占地性质为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其中,途经爱辉区线路长度120.56km,塔基313基;嫩江市线路长度16.44km,塔基46基。本工程于2024年12月开工建设,计划2026年12月竣工,总工期为24个月。
三、环保信息公开
(1)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
根据本项目路径选址与黑河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情况的位置关系示意图,黑河换流站~多宝山220 千伏线路难以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本次路径方案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避让矿区,避免由于南方案线路过长给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更多的扰动,同时塔基建设选择尽量减少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占地,中方案大体平行现有黑多甲线,形成高压走廊,有助于稳定输送电力系统的建立。根据国家能源局《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的如下相关要求:
第4.2.2 条电网规划应统筹考虑、合理布局,各电压等级电网协调发展。电网结构应按照电压等级和供电范围分层分区,控制短路电流,各电压等级及交直流系统之间应相互协调。
综上所述,本工程,即黑河换流站~多宝山220千伏线路工程的线路方案一具有唯一性,且无法避让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电力系统规划要求,综合考虑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气象、交通、林木、矿产、障碍设置、交叉跨越、电网结构、线路长度、城镇规划、环境保护、交通条件、施工和运行等因素,进行多方案技术比较,使该线路路径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尽可能避免了房屋拆迁,尽可能减少占用耕地和经济效益高的土地。尽可能避让了经济林、果园,将树木砍伐减至最低,将生态影响控制到最低,本项目选址选线合理。
(2)对生态敏感区的环境影响分析
2.1 对生态红线的影响分析
本工程拟建线路经优化后避让了多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但仍无法避免的穿越黑河市爱辉区生态保护红线,本工程为线性工程,以导线悬空方式穿越,主要为塔杆基础占地,占地面积较小,塔基施工临时占地区域在施工结束后将立即进行植被恢复,施工过程中采取拦挡等水保措施,工程对区域水土保持影响较小。本工程占地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线路穿越53.9km,本工程线路共148 基铁塔位于爱辉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塔基占地2.9076hm²,塔基施工场地占地
8.0206hm²,牵张跨越场地占地1.03hm²,施工便道占地7.7078hm²。其中,乔木林地占地19.6233hm²,其他林地占用0.001hm²,湿地占地0.003hm²,草地占用0.0124hm²。评价区生态红线属于爱辉区小兴安岭生物多样性与水源涵养功能生态保护红线-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功能重要区、爱辉区小兴安岭生物多样性与水源涵养功能生态保护红线-水源涵养生态功能重要区、嫩江市小兴安岭生物多样性与水源涵养功能生态保护红线-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功能重要区。
由于塔基间距离远,采用高空架线,不会对植被及野生动植物产生太大影响,本工程投运后运行期输电线路无废水排放,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态功能性质不会改变。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干扰会对野生动物及其生境造成影响,但工程永久占地面积、工程规模较小,施工时间短,工程对区域生物多样性影响较小。同时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牵张场等,减少临时占地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系统的影响。
2.2 对黑龙江公别拉河自然保护区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架空线路评价范围(1000m)内涉及黑龙江公别拉河自然保护区,距线路最近为372m,布设施工便道距离黑龙江公别拉河自然保护区158m,工程建设不在保护区内有永久和临时占地。
本工程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中禁止建设的项目,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内设置牵张场和生产生活区,施工期间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主要为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工程建设期间可能产生一些暂时性、部性的负面影响,通过采取本报告表提出的保护措施,并且随着施工的完成,一些不良影响在逐渐消失。
因此,工程建设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可接受。
2.3 对黑河卧牛湖风景名胜区的影响分析
根据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应用平台,叠加工程矢量数据,本次工程评价范围内涉及黑河卧牛湖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区,距线路最近为66m,布设施工便道距离黑河卧牛湖风景名胜区50m,风景名胜区内无占地形成。
本次工程建设占地不涉及卧牛湖风景名胜区,不新增占地,不会影响生态系统稳定性,除了施工人员活动与施工噪声、施工扬粉尘对自然保护地的声环境与大气环境质量略有影响,对野生动物产生趋避作用,扬粉尘对植物生长略有影响外,不产生其他影响,这种影响通过采取降噪、洒水降尘等措施后可以减免,这些影响只限于施工期,影响是暂时的,待施工结束后影响随之消失。
根据《黑河市卧牛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8-2025)》和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应用平台查询,卧牛湖风景名胜区现有规划分为一般控制区和外围保护区,经优化整合后分为一级保护、二级保护区和三级保护区。本项目线路距离黑河卧牛湖风景名胜区现状66m,经优化整合后,本项目线路与黑河卧牛湖风景名胜区距离2.44km,项目评价区域和建设区域均不涉及优化整合后风景名胜区范围。
(3)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
3.1对生态公益林的影响分析
评价范围内生态公益林总体发育情况较好,生态系统稳定,对于未被占用的公益林来说工程施工对其的影响相对较小,而对于被占用的公益林来说,将不可避免地造成破坏,所以应当在项目建设完成之后采取一定的补偿措施,弥补该地区公益林的损失情况。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共扰动公益林林地面积为29.4448hm²,其中永久占用4.0761hm²,临时占用25.3687hm²。
根据相关政策,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计划单列企业、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原则上可以征、占用除国家一级保护林地范围以外的其他公益林,审批权限在省林业主管部门。对于工程占用的林地,在开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林地征用手续,在项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占用林地,保护林业设施;并做好林地生态补偿工作,对生态公益林造成的负面影响在落实保护方案后将会得到缓解。
3.2对基本草原的影响分析
由当地林业和草原局提供的基本草原的矢量文件与工程占地进行叠图分析,本项目占用基本草原0.1742hm²,由于占用基本草原面积较小,故项目工程对该草原生态系统类型和植被类型影响较小。项目评价范围内基本草原主要为畜牧业生产的人工草地、对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具有特殊作用的草原。
3.3对纳入《黑龙江省湿地名录》的湿地斑块的影响分析
由当地林业和草原局提供的《黑龙江省湿地名录》的矢量文件与工程占地进行叠图分析,本项目占用纳入《黑龙江省湿地名录》的湿地斑块面积为3.3677hm²。
工程建设对湿地水质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机械设备漏油、施工场区地表径流水;对湿地水土流失的影响主要是工程占地破坏了湿地植被和天然土体的稳定性,可能导致湿地抗灾减灾能力降低,洪涝灾害风险提高,并且水土流失向湿地输入了大量泥沙和氩、磷等物质,造成泥沙淤积和水体污染。大气污染对湿地植物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期扬尘和施工设备尾气等。工程建设时期,会扰乱据湿地动物的栖息和繁殖场所,使其不能取食,幼体不能发育,切断水源,影响湿地的水力联系,造成水生动物种类减少。
项目施工完成后,评价范围内该湿地面积有所减小。湿地主要植被类型为森林沼泽、沼泽草地,由于占用湿地面积较小,且永久占地对该湿地占用的植被会进行异地恢复,故项目工程对该湿地生态系统类型和植被类型影响较小。
3.4对黑土地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占用黑土地,在工程结束后1~2年耕作可恢复其原有使用功能。但因重型施工机械的碾压、施工人员的践踏、土体的扰动等原因,施工沿线的耕作土壤或自然土壤的理化性质、肥力水平将受到一定的影响,进而影响地表植被的恢复情况。这种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消失,最终使农作物产量和品质恢复到原来的水平。具体表现如下:
(1)扰乱土壤耕作层、破坏黑土地土壤结构
黑土地土壤结构是经过较长的历史时期形成的,工程的占用必将破坏土壤的结构,尤其是土壤中的团粒结构,一旦遭到破坏,将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才能恢复,对农田土壤影响更大,农田土壤耕作层是保证农业生产的基础,深度一般在15~25cm,是农作物根系生长和发达的层次。此外,土层的混合和扰动,同样会改变原有农田耕作层的性质。因此,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黑土地土壤耕作层的影响较严重。
(2)影响黑土地土壤养分
土体构型是土壤剖面中各种土层的组合情况。不同土层的特征及理化性质差异较大。就养分而言,表土层远较深土层好,其有机、全氮、速效磷、钾等含量高,紧实度、孔隙状况适中,适耕性强。施工对原有土体构型势必扰动,使土壤养分状况受到影响,严重者使土壤性质恶化,并影响其上生长的植被,甚至难以恢复。
(3)影响黑土地土壤紧实度
施工中机械碾压,人员践踏等都会影响黑土地土壤的紧实度。土层过松,易引起水土流失,土体过紧,又会影响作物生长。
(4)黑土地土壤污染
施工过程中将产生施工垃圾、清管废渣等废物。这些固体垃圾可能含有难于分解的物质,如不妥善管理,将影响土壤质量。若在农田中,将影响土壤耕作和农作物生长。总之,工程施工由于改变了黑土地土壤结构和养分状况,该工程可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缓解工程施工的影响,土壤质量将会逐渐得到恢复。
3.5对植物重要物种的影响分析
根据现场调查,工程评价范围内涉及重点保护野生植物2种,紫椴(Tilia amurensis Rupr)和野大豆(Glycine soja)。本次工程施工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个体和生境影响很小,且保护植物在周边范围内零星分布,建设项目区域不涉及以上重点保护植物,工程建设对保护植物整体的种群数量的影响极为有限。
3.6对动物重要物种的影响分析
经过现场实地踏勘,项目调查范围内共发现国家I级保护的野生兽类有驼鹿、紫貂(Martes zibellina)2种,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兽类有赤狐(Vulpes vulpes)、黑熊(Ursus thibetanus)、黄喉貂(Martes flavigula)、水獭( Lutra lutra)、豹猫(Prionailurus bengalensis)、猞猁(Lynx lynx)、马鹿(Cervus canadensis)、雪兔(Lepus timidus)8种,国家I级保护的鸟类有东方白鹳(Ciconia boyciana)、青头潜鸭(Aythya baeri)、金雕(Aquila chrysaetos)、黑琴鸡(Lyrurus tetrix)、黑嘴松鸡(Tetrao parvirostris)、白枕鹤(Grus vipio)、白鹤(Grus leucogeranus)、黄胸鹀(Emberiza aureola)8种,属国家Ⅱ级保护的鸟类有白琵鹭(Platalea leucorodia)、鸿雁(Anser cygnoides)花脸鸭(Anas formosa)、毛脚鵟(Buteo lagopus)、黑鸢(Milvus migrans)、鸳鸯(Aix galericulate)、长尾林鸮(Strix uralensis)等共28种。工程的施工和运行会带来一定程度的生态环境的扰动和生境的占用,从而对这些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一定的影响。
静态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临时占用部分土地,可能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和食物来源等环境造成影响,造成野生动物的生境破坏,使其流离失所,无法正常生存。本工程项目由于占地面积很小,占用保护动物适宜生境小,且存在大量的可替代生境,施工过程中还会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故对野生保护动物的影响不大。
动态影响:施工期间需要使用大量机械设备作业,噪音、震动等会直接干扰到野生动物的正常活动,导致它们惊恐逃窜。施工区域也往往被人类频繁出入,野生动物受到额外的干扰,容易造成伤亡。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降噪设备,尽量减少对野生保护动物的影响,且运行期后由于人类活动减少,对环境扰动几乎消失,一段时间后动物将会陆续迁回,故对野生保护动物的影响不大。
3.7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土方开挖、土方清运、物料运输以及施工现场内车辆通行产生的扬尘。
施工扬尘对局部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较为明显。受施工方式、设备、气候等因素制约,产生的波动性较大。特别是若遇久旱无雨的大风天气,扬尘污染更为突出。土建施工产生的扬尘短期内将使局部区域内空气中的TSP明显增加。本工程为线性工程,单个塔基开挖的工程量较小,扬尘的排放源较分散,施工时间较短,单个塔基施工周期一般控制在2个月内,造成影响的区域较小。
本项目施工期短,大气污染物的产生随施工期的结束自行消失,不会造成长期影响。建设单位施工时,在认真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不会对当地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8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期变电工程施工污水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物料清洗,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站内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本期线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废污水主要是机械设备冲洗、基础养护、泥浆池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
施工期高峰期施工人数最多30人,按生活污水0.4m3/人·天,高峰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m3/天。输电线路沿线每个塔基施工点的施工人员较少,塔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村庄的污水排放设施。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沉淀池,机械设备冲洗、基础养护、泥浆池废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禁止将废污水和固体废物倾倒入河流、湖泊等水体。尽可能采用商品混凝土,如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应对砂、石料冲洗废水进行处置和循环使用,严禁排入河流影响受纳水体的水质。
因此,本期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3.9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
机械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所造成的,如挖土机、推土机等,多为点源噪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是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车辆及拆装模板的撞击声等,多为瞬间噪声;施工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
变电站间隔扩建和线路施工过程中的主要噪声源包括工地运输噪声,基础以及架线施工过程中各种机械的设备噪声等。
其中,机械噪声是工程建设期声环境影响主要污染源。根据类比调查得知,在施工中施工阶段单一机械声源强度及不同距离噪声源见下表。
单台施工机械昼间达标距离为10m,夜间达标距离为60m以外。本期黑河换流站扩建围墙及间隔一侧与声环境敏感目标之间距离约为400m;多宝山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不在声环境敏感目标侧扩建,敏感目标与扩建区域的之间距离约为130m,预计不会对其产生不利影响;线路施工场地与最近施工场界距离为20m,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标准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
本工程单个塔基基础施工地点分散、工程量小,声环境敏感目标处距最近塔基施工区79m,变电站扩建间隔处和线路所处地段较为开阔,且夜间不施工。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不会对周围的声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3.10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本工程建筑垃圾主要来源于变电站内电气设备包装物和塔基施工时产生的施工废料。施工垃圾虽不含有毒有害成分,但粉状废料可随降雨产生地面径流进入项目选址临近的地表水体,使水体中的悬浮物增加,同时也有可能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按有关部门的要求,送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处理。
项目施工高峰期每天施工人数约30人,生活垃圾按0.5kg/人·天计,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5kg/人·天,集中收集后统一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处理。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
3.1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3.11.1变电站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变电站电磁环境采用类比的方法进行分析,多宝山变电站类比同电压等级易州220kV变电站,该站电压等级和本项目相同,该站主变规模、设备参数指标、布局形式和本项目相似,具有较好的可比性。根据类比分析可知,类比变电站厂界工频电场强度范围在2.04~1.38×103V/m,工频磁感应强度范围在0.017~0.646μT之间。经预测本项目变电站建成后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
黑河500kV换流站类比电压等级相同的巨宝庄500kV变电站,据类比分析可知,本项目类比变电站的厂界工频电场强度为14.67~2074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1049~6.067μT。该站电压等级相同、主变容量和本项目相似,设备参数指标、布局形式和本项目相似,具有较高的可类比性。因此,预测本期黑河500kV换流站间隔扩建后的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
经类比预测,本项目500kV黑河换流站和220kV多宝山变电站扩建后厂界工频电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电磁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
3.11.2输电线路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架空连线等这些暴露中空间的带电导体上的电荷和导体内的电流会产生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
本项目运营期输电线路电磁环境采用类比预测和模式预测的方法进行分析,本次预测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0)附录中规定的计算模式,根据本工程输电线路的架线型式、架设高度、线距和导线结构等参数计算输电线路形成的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
根据理论计算预测,本项目输电线路建成后沿线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预测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输电线路的建设对周围电磁环境影响较小。
3.12声环境影响分析
3.12.1多宝山220kV变电站声环境影响分析
多宝山变电站噪声源主要为主变压器。本期仅扩建1回220kV出线间隔,原有电气设备平面布置不变,本期无新增产噪设备,本期扩建工程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故预计本次扩建间隔工程竣工后,多宝山变电站厂界噪声基本保持现状,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本次多宝山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影响。
3.12.2黑河500kV换流站声环境影响分析
黑河换流站噪声源主要为主变压器。本期仅扩建1回220kV出线间隔,原有电气设备平面布置不变,本期无新增产噪设备,本期扩建工程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故预计本次扩建间隔工程竣工后,黑河换流站厂界噪声基本保持现状,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根据现状监测数据显示,黑河换流站西北侧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因此,本次黑河换流站间隔扩建工程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影响。
3.12.3输电线路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线路工程运行时产的噪声采用类比的方式进行预测,本次线路工程类比电压等级相同的天津市静海区500kV变电站至港唐、港吕220kV送出输电线路项目,数据来源于《天津市静海区500kV变电站至港唐、港吕220kV送出输电线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该线路与本工程线路电压等级、排列方式、架线方式相同,且最低相导线对地距离与本工程相似,具有较好的可比性。
根据《天津市静海区500kV变电站至港唐、港吕220kV送出输电线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中可知,该工程已经建成验收(类比监测报告见附件2)。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验收监测选择在架空线路弧垂最低点进行监测,该项目无声环境敏感目标,该项目工况稳定,输电线路运行正常。
根据监测数据可知,天津市静海区500kV变电站至港唐、港吕220kV送出输电线路昼间的噪声值最大为49.1dB(A),夜间的噪声值最大为43.5dB(A),声环境监测结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和1类标准要求。
根据类比噪声断面监测数据类比分析可知,预计本工程220kV架空输电线路建成运行后声环境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3.1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变电站采暖采用电采暖,为清洁能源,站内不设置食堂,无废气产生;输电线路营运期间不产生废气。
本工程营运期间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3.14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运行期间,无新增员工,因此无新增生活污水。
输电线路营运期间无废水产生。
3.1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工程变电站和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新增固体废物。输电线路营运期间无固体废物产生。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1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塔基开挖位置原有植被将被损坏,将改变原有的生态环境特征,工程施工结束后,其余位置均可平整恢复植被。工程永久性占地面积占该区域原植被类型面积比例甚少,其中耕地部分采用耕地补偿方式,因此不会对原有土地利用状况产生大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临时占地及土石方开挖等造成的生态影响通过采取回填、地面平整以及生态恢复等措施逐渐消除。
运行期建设单位应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必要时委托相关生态监测单位开展跟踪监测,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3.17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为输变电项目,输变电项目生产过程是变电站从电力系统受电,经变压器改变电压等级后将电能通过输电线路输送给用户,自身是个非常清洁的生产场所,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
本期工程黑河换流站与多宝山变电站仅扩建1回间隔,不涉及新增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同时,本项目一旦发生环境事故,将严格按照行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黑河供电公司制定的《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黑河供电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SGCC-HL-HH-ZN-06)》(第6次修订-2024年)执行相应措施,以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营运期间,黑河换流站、多宝山变电站和输电线路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风险可防控。
(4)主要环保措施
4.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减少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如下:
(1)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施工组织工艺设计,建设专用变电站道路,施工材料堆放,办公房屋等充分利用场内空地,尽量少占临时用地;
(2)为了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中所有运输车辆必须沿规定的道路行驶,不得随意行驶;各种施工机具、施工材料、临时堆土等均严格按照设计规划指定位置放置,不得随意堆放;
(3)在建设过程中要加强施工机械和人员的管理,施工车辆和人员的进出场地路线要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减少由于滥踩滥踏及车辆碾压造成对植被的破坏,减少对区域植被影响,注意保护相邻地带植被,将影响控制在最低水平;
(4)其中永久占地耕地部分全部进行耕地补偿,临时占地耕地部分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施工过程中将表土单独存放并采取苫盖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将表土及时回填,对临时占地部分进行生态恢复,从而恢复其原有土地使用功能;
(5)施工时首先应尽量保存开挖处的熟化土和表层土,并将表层熟土和生土应分开堆放。回填时应按照土层的顺序回填,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土壤产生的影响;
(6)严格控制基础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减少对生态的破坏;
(7)堆土场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可采用草袋土拦挡和防雨布苫盖相结合的防护措施;
(8)施工过程中,应当尽量减少噪音污染,降低噪音对动物的惊扰,做好施工人员的教育工作,禁止捕捉动物;
(9)为尽量降低水土流失的影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①控制地表剥离程度,减少开挖土石方量和植被破坏,土方尽可能回填,减少建筑垃圾量的产生;
②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及时进行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
③表土和挖方土分层堆放,并及时苫盖,施工结束后用作绿化用土。
本项目变电站施工期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10)生态恢复措施
①林地恢复措施
根据黑河市爱辉区林业和草原局出具的有关本项目路径走廊情况的函,项目涉及爱辉区林地的保护等级为Ⅱ级及以下,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国务院批准、同意的建设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第四条第四款:县(市、区)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及《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的工作指引,按照“—占—补”,实现林地保护量、森林保护量林地不减少的原则,本项目占用林地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及时开展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对土地的损毁和环境的影响,对被损毁林地采取工程、生物措施,进行恢复整治,恢复林地林木和植被。
②草地恢复措施
根据黑河市爱辉区林业和草原局出具的有关本项目路径走廊情况的函,项目涉及爱辉区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草地已征求黑河市爱辉区林业和草原局的意见,项目占用草地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开展恢复植被和草原生产条件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对土地的损毁和环境的影响,对被损毁草地采取工程、生物措施,进行恢复整治。
③湿地恢复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严格控制占用湿地。建设项目规划选址、选线审批或者核准时,涉及国家重要湿地的,应当征求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省级重要湿地或者一般湿地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的意见。根据黑河市爱辉区林业和草原局出具的有关本项目路径走廊情况的函,项目涉及爱辉区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湿地为一般湿地,且已征求黑河市爱辉区林业和草原局的意见。
根据黑河市爱辉区林业和草原局出具的《关于核实黑龙江黑河换流站~多宝山220千伏线路工程路径走廊有关情况的复函》,本项目务必在施工开展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扬尘造成的污染是短期和局部的影响,施工完成后便会消失。降低施工期扬尘的有效措施如下:
(1)项目施工前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
(2)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及时清扫、冲洗,4级以上大风日停止施工,并做好苫盖工作;
(3)使用人工和机械挖土,以减少挖掘扬尘;基础开挖临时堆土采取苫布遮盖措施;
(4)避免起尘材料的露天堆放,施工渣土需用帆布覆盖;
(5)运输车辆进入场地应低速行驶,减少尘量;车体轮胎应清理干净后再离开工地;
(6)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雾和颗粒物排放;
(7)项目采用成品商砼,不设置临时拌合站;
(8)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减少施工期的大气污染。
经过严格采取上述一系列措施,施工期扬尘可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3、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1)施工废水严禁以渗坑、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需通过有组织收集沉淀后回用,沉淀物质随施工场地内固体废物运至指定地点;
(2)施工场地不设置厨房,施工人员就餐为外购,无餐饮废水产生;
(3)站内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线路施工人员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庄现有污水处理设施。
(4)施工废水主要来自工地开挖、钻孔产生的泥浆水,施工设备的冷却和洗涤用水,施工现场清洗等,这类废水均含有一定的泥沙,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上层清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池内污泥沉淀干化后运至渣场处理。
施工废水产生量较小,生活污水集中处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施工交通噪声,本工程施工期应严格做到以下几点:
(1)施工机械噪声: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应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夜间不得施工。如确需施工的,应报请当地相关部门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
②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
③采取降噪措施:在施工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养护,闲置设备应立即关闭。尽可能采用外加工材料,减少现场加工的工作量;
④降低人为噪声影响:按操作规范操作机械设备等过程中减少碰撞噪声,并对工人进行环保方面的教育。尽量少用哨子、钟、笛等指挥作业,减少作业噪声。
⑤线路声环境敏感目标位于MG40-MG41塔基之间,最近塔基施工区距离为79m,铁塔架构周期短,夜间不施工,单个施工点铁塔组件的运输量较小,由车辆运输或人抬至施工点,所以交通运输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施工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亦会结束。
(2)施工交通噪声防治措施:
①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尽量减少夜间运输;
②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尤其进入噪声敏感区时应限速;
③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
④减少或杜绝鸣笛。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噪声经距离衰减和隔声后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1)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可回收物品由建设单位统一分类回收,不可回收物品集中后统一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处理;
(2)基础浇筑施工结束后土壤回填,建设项目基础施工尽量做到场内挖填平衡,无外运残土及建筑垃圾;因此固体废弃物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城镇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理。
四、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建管单位:国网黑河供电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黑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黑河维科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黑龙江安泰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环保编制单位:黑龙江省津环碧诚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水保编制单位:哈尔滨天烨水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黑河供电公司
联系人:张宇飞
联系电话:0456-6182128 18045635112
电子邮箱:418878777@qq.com
附件1:《关于黑龙江黑河换流站~多宝山220千伏线路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的复函》(嫩自然资函〔2023〕265号)
附件2:关于黑龙江黑河换流站~多宝山22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部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
附件3:黑河换流站~多宝山22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单位: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黑河供电公司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