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和《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放案审批承诺制管理的通知》(黑水规发〔2020〕6 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将《绥滨镇敖来村冷藏库建设项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主要建设1栋冷库,总建筑面积782.44㎡,包含高温冷库、低温冷库、加工车间、速冻间、冷却间、蒸汽间、水箱间等,配套建设冷库相关给排水、电气、消防、通风及相关制冷配套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 1584.22㎡,占地性质属永久占地,规划总占地面积1584.22㎡,容积率1.087,建筑密度54.04%。
本项目总投资 370.00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5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024年10月~2024年12月。
本项目建设土石方挖填总量为0.26万m³,其中挖方总量为0.13万m³,填方总量0.13万m³,无借方,无弃方。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基本情况
1、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东北黑土区一级标准;
2、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0.16h㎡;
3、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91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0.52万元,方案新增投资2.39万元。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包括工程措施费0.31万元,临时措施费0.21万元,独立费用2.20万元,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计费面积1585㎡,水土保持补偿费1902.00元。
建设单位:绥滨县绥滨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