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的通知》(京水务郊〔2018〕53号)等规定,北京市平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展了平谷区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
建设单位:北京市平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北京瑞垚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北京瑞垚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京市/北京市/平谷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