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红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年产2100吨玻璃钢制品技改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枣强县红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年产2100吨玻璃钢制品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枣强县红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年产2100吨玻璃钢制品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枣强县红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工业园区兴园北街,枣强县红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29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9933396666
建设单位:枣强县红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