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于2025年4月16日对泰顺县中心城区HS-01-01地块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验收。
根据验收意见,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工作,确保工程长期、有效发挥作用。
1、建设单位:泰顺瑞兴置业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泰顺县中心城区HS-01-01地块
3、联系人:张先生 137 5771 0012
公众如有水土保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登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UN1JkR28FvwKOe38txWPDg
提取码: psr7
建设单位:泰顺瑞兴置业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浙江林水生态技术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河海生态环境技术(浙江)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