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和《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放案审批承诺制管理的通知》(黑水规发〔2020〕6 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将《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年屠宰20万头生猪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10000㎡,括生产车间1座、办公楼1座、冷库1座、待宰圈1座、污水处理间及锅炉房1座及厂区配套工程。计容建筑面积10156.64㎡,建筑密度50.78%,容积率1.02,绿化率9.0%。
工程总投资32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8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总工期8个月,自2025年5月至2025年12月。
本项目建设土石方挖填总量为1.04万m³,其中挖方总量为0.52万m³,填方总量0.52万m³,无借方,无弃方。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基本情况
1、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东北黑土区一级标准;
2、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00h㎡;
3、本项目水土保持投资为26.37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17.70万元,方案新增投资8.67万元。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包括工程措施费6.90万元,植物措施费10.80万元,临时措施费1.37万元,独立费用5.68万元、预备费0.4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20万元。
建设单位:黑龙江双润生猪屠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