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景古镇农田灌溉渠维修改造项目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利部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意见的通知》(甘水水保发〔2018〕72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4月22日,建设单位康乐县景古镇人民政府会同有关单位对康乐县景古镇农田灌溉渠维修改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自主验收。现将验收材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有意见和建议,公示期自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5月26日,请在20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反馈,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联系人:马工 15214052781
建设单位:康乐县景古镇人民政府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甘肃欣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无
建设地点: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康乐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