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以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要求,陕西精正华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组织有关单位对靖边县领鑫实业有限公司新建沥青、渣油存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参加验收会议的有特邀专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陕西联正水利水保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单位靖边县领鑫实业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陕西精正华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代表共计5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认为:靖边县领鑫实业有限公司新建沥青、渣油存储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本项目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验收相关资料进行公示 。
建设单位联系人:马小林 联系电话:18691259050
公示期自公示期自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14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靖边县领鑫实业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陕西精正华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无
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