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鹏琨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典型固废(废树脂粉、水淬渣、脱硫石膏渣)协同资源化利用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
永兴鹏琨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永兴鹏琨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原料工艺产品优化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根据生态环境部于2018年4月16日部务会议通过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第二次向公众公开其有关信息,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永兴经开区及周边企业每年产生脱硫石膏渣,水淬渣均没有出路。另外,废线路板利用企业产生废树脂粉也没有出路。为解决以上问题,鹏琨环保新材料公司联合湖南大学开展了大量实验和研发工作,旨在解决这些固废处置利用瓶颈,拟利用太和工业园众德公司现有闲置厂房建设本项目,处理废树脂粉(危废代码HW13(900-451-13))约3万吨/年、脱硫石膏渣2万吨/年、水淬渣30万吨/年,先将废树脂粉采用酸浸提铜预处理,再采用添加水、水泥和特种添加剂后,通过最佳配比,以物理搅拌等工艺生产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免烧砖、水稳层和塑料型材等产品,使其满足建材产品和环境保护需求,实现废树脂粉、水淬渣、脱硫石膏渣的协同利用。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及环评结论
本工程施工期、营运期废气、废水经相应处理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由预测结果可知,本工程营运期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贡献值叠加背景值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生产废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后,噪声不扰民;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固体废物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分别设计、施工建设一般固废临时堆场与危险废物库,固体废物可得到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
在建设方认真落实好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后,本工程废气、废水做到达标排放,噪声做到不扰民,固废可得到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工程运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工程建设可行。
三、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在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30日期间,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环评单位索取环评文件,也可向建设单位索取更多有关本项目的环评信息。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相关公众可发表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看法。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电话或邮寄信件的形式提出相关意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永兴鹏琨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郴州市永兴县太和工业园内,为三类工业用地。
联系人及电话: 张勇 13873119673
2、评价机构: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张公岭亚大路99号
联系人及电话:寻洲 13467619398 邮箱地址:51877981@qq.com
永兴鹏琨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建设单位:永兴鹏琨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