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修订)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重庆超硅半导体极大规模集成电路用8英寸/12英寸抛光硅片及其延伸产品(二期)建设项目(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重庆超硅半导体极大规模集成电路用8英寸/12英寸抛光硅片及其延伸产品(二期)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重庆超硅半导体有限公司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卢老师,17302329125
四、建设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街道云福路101号
五、公示内容:详见附件(附件1、附件2、附件3)
六、公示期限:即日起至二十个工作日内,即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6月18日
七、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邮件形式反馈,联系邮箱:617321346@qq.com;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附件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建设单位:重庆超硅半导体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重庆市/北碚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