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 号)以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及相关规定,广西恒瑞鑫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对广西机械材料循环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7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广西恒瑞鑫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说明,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建设单位广西恒瑞鑫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付滔 18177224099
建设单位:广西恒瑞鑫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柳州柳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广西利圆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