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成都锦江区三圣街道新华村1组新建锦葵路道路及市政管道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相关规定,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在项目所在地成都市锦江区召开“四川省成都锦江区三圣街道新华村1组新建锦葵路道路及市政管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
参加验收的有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测单位、监理单位、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特邀专家等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认为“四川省成都锦江区三圣街道新华村1组新建锦葵路道路及市政管道工程”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四川省成都锦江区三圣街道新华村1组新建锦葵路道路及市政管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验收情况在“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上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26日
公示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刘念/18202870357
建设单位: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乐水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四川恒得复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