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及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厅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辽水保〔2018〕37号)文件,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供电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在大连市组织召开了大连寺沟66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供电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辽宁测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依托主体监理)辽宁电力能源发展集团监理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营口地拓水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及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供电公司、营口地拓水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水土保持设施落实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了大连寺沟66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验收组认为:该项目依法依规履行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程序,开展了水土保持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依法依规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且运行、管理及维护责任已落实。项目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条件,同意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成果在本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6月26日--2025年7月23日。
建设单位: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供电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营口地拓水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辽宁测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