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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陇把邦外硅石场硅石矿开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26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现将陇川县陇把邦外硅石场硅石矿开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陇川县陇把邦外硅石场硅石矿开采项目

    建设单位:陇川县龙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陇把镇邦外村

    建设规模:开采规模10万t/a

    建设性质:改扩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凡积18287555500

        1、项目概况:

陇川县陇把邦外硅石场硅石矿开采项目位于陇川县陇把镇邦外村,属于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陇川县帮外第一硅石场、帮外第二硅石场、鸿运硅石场(第三硅石场)矿山整合的通知》(陇政发〔2014〕129号)、《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邦外硅石矿山整合工作方案的批复》(陇政复〔2014〕101号)文中的整合矿山。矿山建设内容包括露天采区、排土场、临时表土堆场、办公生活区、堆料场、运输道路、公用工程及相关环保工程,开采面积为0.4758k㎡、开采标高1600-1350m,开采规模10万t/a,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山服务年限为6年,硅石矿采出后不需要进行破碎,经筛分分级后直接出售,产品为硅石矿原矿。该项目于2019年11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2月3日取得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关于《陇川县陇把邦外硅石场硅石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陇环审【2019】6号)。根据排污许可管理要求,项目已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已编制《陇川县龙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陇川县陇把邦外硅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并已取得评审备案。

        2、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项目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矿山于运输道路、排土场及采场均设置有截排水沟,于排土场下游设置有拦渣坝,并按要求设置有矿山初期雨水收集池,矿山开采过程采用上而下分台阶开采方式,现矿山已完成《陇川县龙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陇川县陇把邦外硅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备案,开采过程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施行“边开采、边恢复”的开采方式,在矿山服务期满后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对场地需拆除的构建筑物进行拆除,并清除残渣,对原占用土地进行复耕覆土、生态恢复。整体而言,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2)废气:矿山在采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在凿岩钻孔过程中采用湿法作业,并且潜孔钻机自带捕尘器,可大大降低粉尘的产生浓度和影响范围,影响较小;挖掘机将石料装入自卸车及卸料将会产生少了扬尘,经采取软管、洒水车洒水抑尘措施后,影响较小;筛粉场筛分、皮带输送等过程采取软管洒水降尘及雾炮机降尘措施,加之粉尘经大气扩散、绿化吸收后影响较小;运输道路扬尘及堆放场粉通过设置软管、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同时于堆场设置防尘布进行遮盖,加之粉尘经大气扩散、绿化吸收后影响较小;机械燃油废气排放量较小,且属于间断排放,加之经绿化吸收和大气扩散稀释后影响不大;项目食堂已设置有1套油烟机,产生的食堂油烟经油烟机处理后排放,影响不大。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凿岩、爆破、筛分、矿石运输等工序。通过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设备加装减振设施、运输车辆避免夜间运输、加强管理等措施后,影响较小。且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包括开挖废土石、生活垃圾、食堂泔水、旱厕粪便及化粪池污泥,此外会产生少量废矿物油及含废矿物油废物、废电瓶、废油壶等危险废物。项目已设置排土场、生活垃圾收集桶、危废暂存间、食堂泔水桶等设施。产生的废土石当天运至项目排土场进行堆存,待排土场饱和后进行生态恢复或作为闭矿时绿化覆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统一收集后自行清运至乡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与乡镇生活垃圾一同合理处置;产生的食堂泔水经泔水桶收集后由职工带走用于喂猪;产生的旱厕粪便及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用作农肥;产生的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德宏州国宏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定期进行清运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影响较小。

    (5)废水:项目设置1个食堂泔水桶、1个埋地化粪池(容积为5m³)及1个一体化粪池(容积为5m³、地埋式)、1个旱厕、15m³/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及1个容积为10m³的铁质罐式清水池。运营期产生的食堂泔水经泔水桶收集后由职工带走喂猪,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一体化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雨季储存于铁质罐式清水池,旱季全部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旱厕则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矿山设置有初期雨水收集池,雨季产生的初期雨水经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

3、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4、公众意见投递: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陇川县龙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6月26日


建设单位:陇川县龙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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