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2025年7月23日,四川贵樽玻璃有限公司组织召开四川贵樽玻璃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分段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认为本项目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现将《贵樽玻璃节能环保型玻璃电熔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分段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7月23--2025年8月19日;
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采用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曾总;
联系电话:13990536759;
建设地址:隆昌市环城东路666号
建设单位:四川贵樽玻璃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