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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验收
通州区台湖镇站前街南五街(太平西三路~生态公园北二路)道路工程
发布时间:2025-07-25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 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的通知》(京水务郊2018〕53号)、《北京市水务局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意见的通知》、《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京水务保〔2023〕17号)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北京星湖投资开发公司于2025年7月8日主持召开了“通州区台湖镇站前街南五街(太平西三路~生态公园北二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北京星湖投资开发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北京江河中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水影响评价报告书中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水土保持监测情况和验收报告情况的汇报,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北京中水渤海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水土保持监理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验收组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批评指导!



建设单位:北京星湖投资开发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北京江河中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北京江河中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京市/北京市/通州区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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